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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以鑒別結果為依據
方案須經綜合分析檢測鑒別結果后再進行設計構思;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條件選擇結構加固方案,以增強房屋建筑整體性、改善結構件受力狀況為目的對房屋建筑進行整體化結構加固、區(qū)段結構加固或結構件結構加固。
2、消除不利影響因素
對于房屋加固結構件的布置,無論能否為新增結構件,都應減少甚至于消除整體化的不利影響因素,防止由于局部性加強導致結構特征剛度或強度突變。
3、確保結構加固安全可靠
新增結構件與原有梁與柱的連接須牢固安全可靠;如新增防震墻、柱等豎向結構件時,應有安全可靠的基礎。
4、材料強度提升
若所用結構加固結構件的材料類型與原結構特征一致,其強度等級須高于原結構特征材料的實際強度等級。
5、拆卸多余隱患結構件
堅決拆卸不符合鑒別要求的女兒墻壓頂、門臉、出屋頂鍋爐煙囪等存在較大安全問題的非結構特征結構件,務必保留時要盡量降低其相對高度并采取安全可靠結構加固措施。